双岛湾防风暴潮海堤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双岛湾防风暴潮海堤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威海市双岛湾防风暴潮海堤工程三期已经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威发改农字【2015】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双岛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次拟建工程是双岛湾威海市双岛湾中心岛南侧沿岸,岸线轴线总长约为1300m,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监理标:监理
威海市双岛湾防风暴潮海堤工程三期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工程施工标: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图纸范围内防潮堤工程施工及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监理类似沿海防潮堤工程(类似工程含防波堤、沿海码头、海堤、沿海围堰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沿海防潮堤工程(类似工程含防波堤、沿海码头、海堤、沿海围堰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施工)、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固定人员),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文化西路怡海园21号楼201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文化西路怡海园21号楼201室)
招标文件费用:监理:1000元/份,施工:1200元/份,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海市双岛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亚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 超 刘书青
电子邮箱:186*****325@163.com">186*****325@163.com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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