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敏标签式详情单招标公告
热敏标签式详情单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热敏标签式详情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6-04-20 招标编号:CITCC-EMS********2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轻工纺织食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代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热敏标签式详情单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范围: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热敏标签式详情单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内容。
本次招标根据供货区域共划分3个标包:
标包号
供货省份
合计(万枚)
1
广东
16170.49
广西
海南
云南
江西
贵州
四川
福建
湖南
重庆
西藏
湖北
河南
安徽
2
江苏
17500.02
上海
新疆
青海
甘肃
宁夏
陕西
3
黑龙江
18558.04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东
山西
浙江
注:本项目将采购标的划分成3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每一个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且每包只有1个中标人。招标人将按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包次排名第一,招标人分配中标包号时将参照投标人填报的“中标包号申请函”,如第1意向包号已被分配,将为投标人分配第2意向包号,以此类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2.2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为邮政或快递行业生产提供热敏标签式详情单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作伙伴盖章的证明材料);
2.2.2投标人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2.2.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产品检验部门与专职的产品检验人员(须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2.4投标人须具备产品原材料及产成品检验的相关专用设备(须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2.5投标人送检的样品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组织的测试(其中对★条款不得偏离,对※条款的偏离不得超过2项(含)以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6投标人的生产车间需具备门禁管理系统,全天候电视监控及录像系统、防火预警系统(须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2.7投标人的生产车间需具备环境恒温恒湿自动控制系统(须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2.8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9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 )。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5日,北京时间9:30 时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2层208室。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公告打印版一份;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3
注册地址及电话
请在地址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4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由于购买单位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注:(3)可编辑版本及(4)扫描件,两项内容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壹日内邮寄出招标文件,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样品的递交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产品的投标样品。
1) 样品的封装和标记:
投标样品一式两份,要求如下:
a)投标人提供100枚热敏标签式详情单成品作为样品送检。要求:送检样品规格为100mm*149mm和100mm*179mm两种,两种需各提供50枚,共计100枚。第二层印刷面的文字图形印制为:第一行EMS徽标,第二行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行为全国统一服务电话:11183,第四行为登陆:www.ems.com.cn ,印制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b)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品牌名称;
c)内包装要求:其中一份内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另一份内包装上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2) 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3) 检测费用:RMB1,980.00(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元整),检测费须与样品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检测费均自行承担,按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
注1:检测费用以现金形式缴纳,请将全额检测费封装至信封内,封口贴密封条,并写明投标人公司全称。
注2:现场不设找赎,请按标准自行准备等额费用。
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5) 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投标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4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时30分,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7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邮编:100079
联系人:熊莉
电话:136*****255
传真:***-********
电子邮件: xiongl@citcc.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9、 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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