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GJ********9)
本招标项目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已由甘发
改社会【2015】105 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2、工程规模:一期建设用地约250 亩,校舍建筑面积11.5 万平方米,估算投资5 亿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项目批复:甘发改社会【2015】105 号文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
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
许更换;
5.4 投标人2013 年04 月01 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
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
和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 年04 月20 日18 时00 分至2016 年04 月25 日18 时00 分
6.2 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05 月13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
间前送达。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
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
9.1 拟参与甘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9.2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
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将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
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9.3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
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招标人: 甘肃政法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 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588#天庆国际商务
西路6 号 大厦703 室
邮政编码: 730070 邮政编码: 730000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赵凝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138*****273
传真: 传真:
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签: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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