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项目的招商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项目的招商公告
参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商编号:DFXY-Q-*******
二、项目性质:其他类招商
三、招商内容(具体招商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商文件相关部分):
标项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一 | 食堂蔬果类物资配送 | 250万元/年 | 对我校食堂蔬果和面食品类物资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 配送期2年 |
二 | 食堂面食类物资配送 | 15万元/年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税收与社保缴纳记录,以及较强的生产和供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故或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售后服务较为完善;
4.具有履行招商文件中有关供货、配送服务等条款规定的能力;
5.能够提供与上述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商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9:00-11:30 下
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供应商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商文件事宜或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qq.com。
3、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商文件均有效,
未购买招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招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4、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招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招商磋商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磋商单位介绍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磋商及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
七、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金额:▲标项一: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标项二: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供应商银行帐户,备注标项一或标项二)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温州分行
银行帐户:【623*****991********】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商文件之日或者招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招商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对供应商反映的在招商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供应商认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招商公告附件的招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8*****640。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88*****640
招商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77-********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所需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商。现将招商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招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2月1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8*****640。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招商文件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招商文件:食堂蔬果类、面食类物资配送(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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