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校园文化恢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校园文化恢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校园文化恢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校园文化恢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33号 、高行审招标核[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校园文化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高碑店市肖官营中学、肖官营兴隆庄小学、肖官营幼儿园等84所中小学、幼儿园内。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2700.926万元,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对因洪涝灾害受损的84所学校校园文化进行恢复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各学校室内墙面原损毁展板拆除并新做*****平方米,室外原损毁彩绘墙面铲除至基层并新做涂料及彩绘,彩绘面积*****平方米,涂料面积*****平方米:室外损毁橱窗拆除及新做2823平方米,部分学校损坏的地面硬化美化5458平方米,墙面坍塌部位修补或拆除重建624米以及其他零星项目。 标段划分:1 个标段: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 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22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2) 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7)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 http://www.hbidding.com/)两个平台同时注册并进行网上两个平台同时注册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投诉质疑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边廷海 电话:159*****44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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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损毁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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