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购置项目
3.服务内容:报价单位需充分了解上实T2楼办公区域所需全新独立型空气净化器的购置数量、服务等需求,按要求进行报价,最终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4.服务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T2楼。
5.采购预算:******元。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供货。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标包)空气净化器供货及配套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上两年度须至少具备一项31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5.产品制造商必须是知名品牌,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制造商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
全新产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空气净化器需具备除PM2.5、二手烟、粉尘、甲醛等有害物质的功能。
2.供货周期:
投放、调试时间满足采购单位要求;投标人须配备1名现场负责人,不少于3名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人身意外险等缴费记录,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服务人员,顺利推进项目。空气净化器验收合格开始两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3.空气净化设备须具备以下参数要求:
(1)洁净空气量:
CADR(m3/h)颗粒物: 600 m3/h
PM2.5: 454 m3/h
甲 醛: 280 m3/h
除菌率:99.9%
(2)其他指标:
适用面积:42-72㎡
噪声:27-57(DBA)
额定风量:735立方米/小时
换气次数:6次/h
功率:15-75W
4.采购单位于 2024 年2月18日上午10:30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后再进行报价。
现场踏勘联系人:郭金龙 联系电话:186*****330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资、社保、奖金、福利、工装、税费、管理费、保险等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按照本询价函附件格式提交材料。
3.项目要求
3.1安排专人直接向采购单位汇报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供货工作;
3.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名称、样式供货,如有变更需经采购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3.3中标供应商选用的设备、材料应采用优等、环保产品;
3.4到货验收:货物运抵交货地后进行货物验收,货物验收范围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货物包装、外观质量、配件、货物装箱清单等方面内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到货验收单。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在验收过程中,因提交的货物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或者货物外观变形或损坏等未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在5日内更换补齐,确保所提交的货物符合协议约定,否则采购单位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或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供货、调试等服务,验收合格后,双方人员签署运行验收单,验收完毕,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所购货物的产品说明书。
双方签署运行验收单视为交付,但不视为采购单位须据此付款。运行验收单签署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单位通知日起3日内开出包含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结账准备。在交付前及交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关于设备、调试等产品或服务的损失和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5免费维保期限(包括但不限于起算时间、延长条款等)
保修期限:中标供应商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和备品备件更换服务,上述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保修日期自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到货验收单》之日起计算。免费维保期内包含内容:
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即使进行维修、备品备件更换等服务也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支持7×24小时现场维护服务和电话支持服务,提供故障报修热线服务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报障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维修完毕,规定时间内未解决处理需提供备用机使用。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注意维护办公秩序,保密。
3.6保修期满后经中标供应商书面申请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无息支付5%质保金。
4.中标选取方式:最低价中标法,符合采购要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报价相同,选择报价单位中提供的业绩中单一合同额最高者作为中标单位。
5. 如采购单位后期需要临时增加采购空气净化器,可按不高于合同内同等型号单价,通过签订充协议的形式向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
6.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资格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密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T2商务写字楼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上述提报资料模板详见附件1—附件8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时间截止:2024年2月22日10点之前。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T2办公楼13楼。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岩 联系方式:159*****353
附件:1.承诺函
2.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3.合同主要条款
4.报价单位信息表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证明材料
6.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购置项目报价单
7.项目团队配备人员一览表
8.报价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9 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标签: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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