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崔村中学关于教学楼实践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昌平区崔村中学关于教学楼实践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21
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崔村中学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崔村中学教学楼实践楼修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楼实践楼修缮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JM-********
2、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崔村中学院内(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西崔村)
3、招标内容:教学楼实践楼修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财政预算资金:*******.47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崔村中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西崔村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号
联系人:卢颖 杨鹤
电话:***-********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限期内的人员。
4、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定量法
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拟定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号),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开标: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6年5月18日9:00时在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4层中门)组织公开开标。
十、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二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法人章及本单位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0、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1、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12、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13、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4、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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