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门头沟区紧急工程管理办法》、《门头沟区紧急工程合格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进行比选,经专家审核,被邀请比选申请人如下:

1、北京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永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请被邀请比选申请人,按比选邀请书要求下载比选文件,参与比选活动。

附件1比选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比选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编号:MCJJGC2016-2

3、项目内容: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4、项目规模:小型工程

5、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竣工日期2016年6月28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7、项目实施地点:门头沟区内

8、本项目控制价:*******.24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控制价的比选将被拒绝。

2.承包商资格要求

1、门头沟区2016年-2019年紧急工程施工总承包名录库第一包建筑工程入围承包商;

2、参加本次比选要求承包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承包商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下载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9:30-17:30

3.2下载比选文件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公告下方附件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9日下午14:00时

4.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4.3送达比选方案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同一比选申请人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

4.4为方便唱标,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字样,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比选方案正本中的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完全一致。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方案,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6未按4.3、4.4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7本比选邀请书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5.专家小组成员:何定宇、艾兴顺、尚裕程

6.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2号

联 系人:王然联系电话:***-********

传真:***-********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人:纪雪阳、索镜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附件2:

确认通知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并确认(参加/不参加)(项目名称)的比选。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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