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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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WHBXT—F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2)项目编号:2024—
JWHBXT—F1001;(3)服务名称:2024 年度副食品配送;(4)服务要求:选取 3 家副食品
供应商,备选 1 家。主要配送:肉类、果蔬类、干货、牛奶、豆类淀粉制品、调料、鲜(冻)
水产品类、蛋类、豆制品、面筋制品等副食品;(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
准规定;(8)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备选 1 家),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报价高于
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
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部 2024 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企(事)
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
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
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须在军队采
购网(http://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
(十)根据招标人有关规定签署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1).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
若受到 1 年、2 年、3 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1%、1.5%、
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 10 万元,最高额度为 200
万元。(2)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
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 6 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
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 3 年内再次受到 1 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
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若经
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
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
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
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
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4)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
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申领时间:2024 年 02 月 09 日至 0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二)申领地点: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
大街 122 号振头大厦 16 层)。(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
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
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采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
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
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
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
或代理机构邮箱:boaozb@163.com。(五)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邢台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15175471206
移动电话:151754712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
联 系 人:神先生
电 话:18330961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 122 号振头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杜红叶、卢玲菊
电 话: 18233132580
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副食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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