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公共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PPP)项目招标公告
农安县公共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PPP)项目招标公告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农安县公共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请有能力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公共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 农安县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计划总投资254.38万元,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且能正常运营
2.公共自行车200辆、200个锁车器、8个集中控制器和后台设备的安装调剂、售后服务等;
3.站点建设、服务器、网络控制前端设备、防火墙及软件系统、不间断UPS供电设备等;
4.本项目由社会资本(PPP)全额投资,并提供五年的运营维护管理;
5.服务年限:为5年。,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供货、调试、检验、培训等工作;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公共自行车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3.参加此次公开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提供的公共自行车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测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借用其他投标人(总)分公司或(母)自公司的资质投标。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早9:00—晚4:00(中午、双休日休息),地点: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农安县政务中心二楼)。
六、报名须携带资料:
.1.企业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该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项目授权主体:农安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九、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标签: 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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