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水泥搅拌桩桩基及桥梁检测招标公告
螺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水泥搅拌桩桩基及桥梁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
开标时间:2016-05-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螺洲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水泥搅拌桩桩基及桥梁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螺洲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4】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次招标项目为螺洲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水泥搅拌桩桩基及桥梁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中部;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和检测次数增加、税金、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桩基检测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相应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桥梁检测分为静力荷载试验和动力荷载试验,检测单价按闽建城函[2014]21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螺洲大桥南连接线支线工程A标段起止桩号为K0+000~K1+080,本道路长度1080米,规划红线40米,道路修建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道路软基处理面积44418.7㎡,水泥搅拌桩总桩数25327根,直径500mm,平均桩长4.3m~9.1m, 桥梁全长25m,位于K0+214~K0+228,桩基采用灌注桩,总桩数:12根,平均桩长约:59.1m,桩基直径1.2m。招标内容为水泥搅拌桩桩基检测:轻型动力触探或静力触探、单桩荷载试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钻芯法试验;桥梁检测:桩基超声波检测及单桩荷载试验、桥梁荷载试验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工程量清单。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踏勘,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和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且同时含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市政工程桥梁检测和城市桥梁检测评估专项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图纸每份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6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当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海峡商务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吴工、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51*****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投标保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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