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招标公告
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招标公告
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各评估机构:
2024年2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简称“垦区法院”)作出(2024)兵0401破申(预)1号《预重整通知书》,对江苏丹阳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新疆荣新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并于当日出具(2024)兵0401破申(预)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确保预重整程序顺利推进,根据预重整相关指引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需对新疆荣新公司开展评估工作,现特发此函邀请各评估机构参与竞聘。
一、评估范围
新疆荣新公司现有全部资产。
二、资产状况
以现场盘点公司实际资产状况为准。
三、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
1.具有相关资产评估资质;
2.入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评估类机构公示名单;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4.与本预重整案件没有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
四、报名材料提交
1.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配置、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2.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
3.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4.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
5.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次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2.指派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就评估内容进行简要说明,如果有债权人书面提出问题或异议的,需书面回答。
六、选定机构的方式
1.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2.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七、费用支付
1.因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在进行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临时管理人账户有足额可支配费用,且评估机构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评估报告后,3日内支付。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报名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评估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huanv.liu@dentons.cn,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38号浙商大厦11楼。(建议提交资料前先与临时管理人联系了解公司相关状况)。
联系人:刘律师182*****544。
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标签: 遴选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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