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新型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
关于“购买新型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的通知》(财购【2008】1233号)等规定,现将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委员会购买新型农民培训机构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该单位要求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安徽省农委、省财政厅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我区2016年承担400名新型农民培训任务,分别是生产经营型100人(粮食种植培训1班,50人、养羊大户培训1班,50人)、专业技能型50人、专业服务型150人(农机服务人员2班,1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班,50人)、电商人才2班,100人。
按照省培训方案要求,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生产经营型跟踪服务3年;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电商人才跟踪服务1年)等。培训机构由项目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采取符合规范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农委备案。为确保我区2016年度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经区农委、财政局、区畜牧局、区农机局筛选,目前我区符合养羊大户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的机构仅有颍东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符合粮食种植和电商人才培训的机构仅有颍东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符合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农机服务人员)培训的机构仅有颍东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 关于《印发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此项目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
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0558——*******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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