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含北延线、4号线运营期2024—2025年食堂委外经营服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1含北延线、4号线运营期2024—2025年食堂委外经营服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1(含北延线)、4号线运营期2024—2025年食堂委外经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采购编号为长轨运服采【2024】001号,采购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含北延线)、4号线运营期2024—2025年食堂委外经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1.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1.2.3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4采购范围:第一标段:本标段主要为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沙河停车场员工食堂的委外经营服务(含人员、供餐服务、设备使用及维护、安全规范等管理工作)。
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员工的五餐(早早餐、早餐、中餐、晚餐、晚晚餐)、车站送餐、客餐服务和相关辅助服务(如免费提供凉茶、绿豆汤等),以及其他服务性的工作(如遇抢险救援或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确保员工用餐)。(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2.5服务期:第一标段:本标段尚双塘车辆段食堂委外经营期限暂定为2024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计20个月),沙河停车场食堂委外经营期限暂定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计22个月)。
实际进场时间以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或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就餐人数200人/天(含)以上的餐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就餐人数以合同中的人数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包含涉及法人变更的情形)”,如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进行报名。
5.2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
5.3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于本公告12.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至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4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公告12.2款规定的提疑时间内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提疑。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供应商单位名称。
5.5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获得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请供应商登录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公告12.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供应商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在线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7.项目竞争性采购保证金提交与退还
本项目要求提交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7.1竞争性采购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每个标段:伍仟元整(¥5000.00元)。
7.2供应商登录采购平台,点击[参与项目]进行[在线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在“保证金管理”专区中获取项目(标段)子账号,子账号为供应商缴纳本项目(标段)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3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参与的,其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供应商在缴纳竞争性采购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通过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专区,查询本单位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5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不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的,在评审时按否决情形处理。
7.6本次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由交通银行代收、代退。交通银行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竞争性采购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7.7项目终止竞争性采购保证金退还,已经收取竞争性采购保证金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无息退还所收取的竞争性采购保证金。重新组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提交竞争性采购保证金。
7.8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将在其确定对本项目竞争性采购过程及结果无异议,且在成交结果公示截止后予以退还竞争性采购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采购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竞争性采购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竞争性采购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9.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认证,并进行在线报名、在线制作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竞争性采购项目操作指引”。
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及编制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并在专区下载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完成数字证书的绑定)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10.异议与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31-********
12.公告、报名、提疑、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时间
12.1公告及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2.2供应商提疑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17时00分。
12.3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7日10时30分。
标签: 食堂委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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