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消防空气采样探测器项目(二次),包括: 空气采样探测器8套及配套使用设备设施。 空气采样探测器包括:感烟探测器、智能电源箱、集中管理模块、探测器主机、ABC采样管。 配套使用设备设施包括: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报警CRT及服务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部分。 招标控制价:25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被授权人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以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1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以上(9)(10)(11)(12)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19至2024-02-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3 09:30 ,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会议室(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南侧新华大厦B座8层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闫保丞

联系人: 崔旭刚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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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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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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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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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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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采样 探测器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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