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畜牧业发展补贴项目的公告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畜牧业发展补贴项目的公告

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畜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加工收贮企业:

为加快推进勐腊县畜牧业的健康、高效发展,提高全县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肉牛、生猪良种体系建设及饲草料加工产业发展。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3〕240 号)文件要求,现将畜牧业发展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目标

1.粮改饲补助项目。以实际收贮或青贮、利用量为准;补助资金为131万元。

2.生猪良种改良补助项目。开展生猪良种引种或人工授精能繁母猪补助5000头;补助资金为40万元。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总投资171万元,主要用于粮改饲、生猪良种改良方面的补助。项目建设为“先建后补”。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具有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的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化青贮饲草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经享受过其他牧草种植等相关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粮改饲补助。

2.主要针对勐腊县菌草类种植、收贮或青贮的重点村和示范点进行补助。

3.勐腊县辖区内开展优良种猪引种(附检疫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系谱档案、引种方资质材料)或开展能繁母猪人工授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

4.若上级绩效指标有变动,本项目实施内容将对应进行调整。

四、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2月。

五、项目申报时间

1.粮改饲补助项目,自项目公告之日起,到2月29日止;

2.生猪良种改良补助项目,自项目公告之日起,到8月30日止。

六、补助标准

1.收贮或青贮全株玉米每吨补助50.5元,收贮或青贮菌草类每吨补助30元;根据实际收贮量或青贮量、利用量进行补助,直到项目资金额度补完为止,超出部分不再进行补助。

2.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助80元;根据实际引种数或人工授精能繁母猪数进行补助,直到项目资金额度补完为止,超出部分不再进行补助。

七、项目建设地点

勐腊县全县范围内。

八、项目主管部门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九、项目实施单位

勐腊县畜牧兽医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草食畜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加工收贮企业,积极自主申报以上项目。以书面形式申请,并以辖区监管部门核定、推荐为准,申请交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实施主体。项目申报监督电话:0691-*******,咨询电话:0691-*******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畜牧业发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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