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HA-FSMT-YQDCKJ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已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海交工(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项目概况:
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包括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堆场工程、供电与照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等。(集装箱堆场面积为*****m2,件杂货堆场面积为*****m2,总占地面积2.27万m2。本工程龙门吊不计入,只计入轨道基础及钢轨、预埋件等)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共设一个标段,即HA-FSMT-YQDCKJ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施工(集装箱堆场面积为*****m2,件杂货堆场面积为*****m2,总占地面积2.27万m2。内河1000吨)。合同估算价为1300万元
2.3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省级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不小于500吨级及以上的港区堆场工程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 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投标报表“表3” 信息为准)。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要求: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 条执行。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黄河路8号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申承静 联 系 人:吉镜蓉
电 话:0513-******** 电 话:182*****056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1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1日10:30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4年03月11日9:30时)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02-752-002,会议名称为海安凤山码头一期堆场改扩建工程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腾讯会议室已设置不允许成员在主持人进会前加入会议,各投标人代表可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加入会议,不得提前】,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第二信封预计解密时间,第二信封无需投标人进行解密,由招标人在宣布第一信封评审结果后直接解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3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3”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3”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5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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