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比选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RHP-C162*****0396-1;
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比选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选取的方式选择一家银行,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已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在雄安新区设立分行级机构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并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行号;
2)比选申请人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已经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及三县负责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 2024年2 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点要求”
方式:采用邮箱发送的方式
售价:0元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5号楼二单元2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申请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采用邮箱发送的形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账号rhahbd@126.com(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符合比选公告要求且在报名期限内视为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审查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立即发出。如当天未收到招标文件,须致电确认获取是否成功。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报名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2、本公告发布媒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官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比选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台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刘哲宇、0312-*******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冯少华、李炫、庞家华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少华
电 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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