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18 至 2024-02-23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融
(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01

服务内容:沈阳市民政局2024年骨灰海葬服务

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 委托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骨灰撒海许可证》。包括提供精细的报名咨询服务,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及独立网站,提供线下咨询、报名、业务办理、收费、建档及网上报名、网上祭祀等服务。

二.提供完善的交通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海葬活动往返车辆、船只等交通服务。

(1)海葬活动车辆应具有合法运营手续,提供单次限员37人及51人两种规格空调车,随车配备急救设备和医药箱。

(2)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中国境内A型客车驾驶执照,驾龄满5年(含5年)以上;每期海葬活动配备2台应急车辆,活动前报备车辆信息。

(3)海葬活动车辆应安装GPS监控系统,车内摄像设备完好,行驶期间全程监控,保证终端及监控平台运行正常,监控记录保留3年,支持随时调取备查。

(4)海葬活动船只应具有全年《船舶适航证书》、指定海葬区域通行资质等合法手续,船况良好,具备骨灰撒海条件和撒海能力。大连方向提供限员150人以上、200人以内船只;营口方向提供限员200人以上船只;丹东方向提供限员60人以上船只。

三.提供优质的食宿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海葬家属需要,有偿提供大连、丹东海葬活动食宿服务。

(1)提供三星级及以上或同等标准酒店住宿服务,房间内配备两张单人床(1.2*1.8米),拥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空调、电视、无线网络、一次性拖鞋及免费洗漱用品,设备齐全,卫生、整洁。每期海葬活动期间提供不少于150个标准房间。

(2)酒店内部环境每日清洁,严格通风、消毒,确保海葬家属住宿卫生。

(3)确保客房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进行检查,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逃生设施。

(4)提供独立停车场,配备安保人员及24小时监控设备。提供2台载员12人以上(含12人)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含2名)专业医护人员,指定完备的海葬活动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服务、酒店应急预案、出行调配等)。

(5)大连方向提供可容纳200-300人的自助餐就餐区域,就餐标准为晚餐60元/人、早餐20元/人;营口方向提供不低于200元/桌团餐,标准为每桌10人,10菜一汤;丹东方向提供100-200人的自助餐就餐区域,就餐标准为晚餐60元/人、早餐20元/人。提供同等价位回民餐。

四.提供完备的保险服务。供应商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海葬活动全程各类保险服务。

(1)为参加骨灰海葬活动的全体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服务。大连、丹东方向为家属购买为期2天、保额为50万元以上的保险;营口方向为家属购买为期1天、保额为30万元以上的保险。

(2)服务车辆应含有车身险、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

五.其他服务。供应商应提供骨灰海葬活动必备殡葬用品及其他服务。

(1)提供环保材质的可降解骨灰容器,提供降解容器的环保资质。

(2)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置、车辆出行、安全保障、礼仪服务等。

(3)提供海葬活动用品(骨灰降解罐、花瓣、花束、海葬证、海葬环保袋、手套、湿巾、必备药品等)。

(4)遇有公共疫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时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妥善调整骨灰海葬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待条件允许后增补骨灰海葬活动,确保完成全年骨灰海葬任务。

(5)指定全面详细的海葬活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故障排除、流量控制、善后处置等事宜。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

履约地点:沈阳、营口、大连、丹东。(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或将加密电子备份文件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现场递交或发送至邮箱),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人民币2,100.00元/份。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融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骨灰海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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