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南湾社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南湾社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现拟对南湾社区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穗东街道南湾社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

年度

加工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备注

2019-2022

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文书档案数字化、全宗卷、大事记、业务档案的整理

4

*****


(含税)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小写¥******.00

  三、项目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负责社区2019-2022年度文书档案的整理、编号、盖章、数据录入;照片档案整理、排序、编号、著录总说明、分说明、卷内、案卷目录、粘贴档案号标签、入册;实物档案的整理、排序、编号、数据录入;文书档案数字化、图处、裁剪、核对及编号归档和刻录光盘;全宗卷编制、排序、编号、数据录入、装盒;业务档案整理、排序、编号、数据著录;大事记的编写;目录夹编制、制作粘贴封面背脊小标签。

  四、履约期限及要求

  中标供应商自协议签订后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协议约定全部档案整理工作。档案全部整理完毕须经发包方组织验收合格,且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局或广州开发区档案馆验收合格,否则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后续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发包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根据上级最新工作要求负责完善档案。

  五、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试行)》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单位必须在广州市注册或在广州市有注册的稳定服务机构;

  (二)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报价);

  (三)营业执照必须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供应商应具备档案中介服务资质,在广州市档案局备案;

  (六)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按本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七)曾经完成过三家或以上的黄埔区区属单位、街道、社区(村居)等职能部门所属档案整理并成功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局或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档案验收;

  (八)档案整理规范,符合《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升级考核标准》及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对档案管理评估要求;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报价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报价及预算明细(原件),以表格的形式报价;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一次性报出价格,不得更改;

  2.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公告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单位报价为在项目实施和质保期内,完成报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其他币种报价无效。

  八、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投标文件一份封装,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字样;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价;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4.逾期交投标文件。

  九、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5天,从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

  (二)报名时间:5天,从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135*****566

  (三)报名地点:黄埔区黄埔东路2316号(南基股份经济联合社2楼213室)

  (四)项目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项目开标地点:黄埔区黄埔东路2316号

  (南基股份经济联合社2楼会议室)

  十、投标履约

  (一)为保证投标顺利进行,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方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参与交易报名人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账户账户: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基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323*****100*******,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基支行,银行单据上请注明转账人姓名和参加项目名称,如:XXX公司+南湾社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投标。

  (二)各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供核对;未能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投标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取消交易资格。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用竞投人的账户以单位对公方式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发包方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同意自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三)投标完成后,对未中标成功的报名人1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四)以下三种情况,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一是报名后不参与开标或者在举行开标会议途中弃权的供应商;二是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投标事宜公示期满后30天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是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进场而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不进场的。

  十一、评标方式

  采用报价最低者为中标者。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交易采购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高于交易控制价的作无效处理,若出现最低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有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如期开标。少于三家导致不能形成充分竞争时,本次投标失败,再另行公告。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标签: 南湾社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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