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建设中。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在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登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msy.com)环评公示栏中或力帆集团网站(http://www.lifan.com/news/)查看《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公告后)。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到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建设单位: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电话:***-********
Email:********69@qq.com">********69@qq.com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传真:***-********
Email:zhaoqingqing0212@163.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5月5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 本)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是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喜地;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配件的研制、开发区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位于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2007年,重庆市经开区环保局以“渝经开环准[2007]71号”文批复了《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20万台发动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产能为20万台/年;2013年重庆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以“渝北新环准[2013]135号”文批复了《汽车研究院动力中心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4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以“渝(两江)环验[2014]026号”文通过了上述两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5年4与月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实施“新增生产线项目”,新增1条发动机装配生产线和1条新增变速箱生产线,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目前正在调试。
为满足力帆新型号发动机的生产任务,在现有厂房内,实施“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新增1条发动机装配线及12个磨合台架,其余厂房、公用、储运、环保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新增发动机产能为10万台/年,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3)工程性质:扩建
(4)行业类别: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制造(C3725);
(5)建设地点: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厂区内;
(6)建设规模:新增发动机10万台/年;
(7)投资: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全部为自筹;
(8)生产制度及定员: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为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新增劳动总定员86人;
二、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鼓励类中“十六、汽车:5、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升功率≥70kW/L”。本项目为生产的发动机为涡轮增加发动机,升功率达到70 kW/L以上。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
②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投资方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为长安汽车和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各占50%的股份的中外合资企业,本项目生产的福特公司最新开发的Maverick系列发动机产品,该发动机具有良好的燃油经济型,尾气排放满足即将发布的国VI标准,具有很好的环保性能。本建设项目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
(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与重庆市相关产业布局及区域规划符合性分析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中提出北部片区是城市近期重点拓展区域,聚集以高新技术、汽车等为主导的产业。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工业片区,符合重庆市总体规划。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线改造依托现有厂区,位于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本身为工业用地,因此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②与《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分析:根据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划分区位图,力帆发动机厂区位于五大功能区的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都市功能拓展区发展目标及产业定位。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发展壮大都市功能拓展区汽车(中高档乘用车、商用车)千亿级产业集群,同时,项目不使用煤及重油为燃料,不属于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风险的产业项目,项目在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一厂区内现有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未新增用地。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意见。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区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黄茅坪组团,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声环境3类区和4a类区;项目受纳水体——嘉陵江为III类水体。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引用数据,嘉陵江监测断面的水质标准指数均不大于1,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参照河北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DB13/1577-2012)二级标准要求。监测点环境噪声值总体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和4a类标准要求。
(3)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分布
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项目建设场地西北侧隔金山大道为已建的上汽红岩依维柯整车厂,西南侧隔园区道路为已建长安福特三工厂,东南侧及东北侧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隔规划的工业用地为重庆园博园。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域。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治理情况
(1)废水影响及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发动机及变速箱零部件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和清洗废水(含油污水)、卫生清扫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清洗废水(废液)和生产车间地坪清扫废水均为含油废水,经收集首先进行隔油池+气浮处理后,再进入生化处理系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水解酸化池。最终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因此,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需要。
(2)地下水影响及防治措施
发动机项目排放的废水中无重金属、剧毒、可持久性的污染物,项目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废水的泄漏。油料库和危险废物储存区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汽油泄漏及危险废物渗滤液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项目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3)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发动机测试废气,主要为发动机运转时汽油燃烧废气,即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有HC、NOx等。为降低废气中排放各污染物的浓度及排放量,在发动机进行热测试和性能测试时,在发动机尾气出口处安装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经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再经由抽气系统由15m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机加工生产线各种机加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发动机热测试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级为90dB(A)。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均布置在厂房内,同时,项目新增的磨合测试台架位于联合厂房内的专门测试间,该测试间内壁为吸声材料。
(6)固体废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目前现有工程已经各种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进行管理运行。本项目将延续现有工程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包装废料(木材纸箱),外售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危险废物包括:废棉纱、废催化剂、废油、废密封胶桶。危险废物分类转入相应容器或包装袋内,在暂存场地分区堆放,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纪录。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现有暂存间。危险废物库房设有截流沟与收集水池,含有水份的过滤材料等在专门区域放置,渗出的滤液由截流沟截流,经桶或收集水池收集,定期运往污水处理站处理。
2、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主要风险物质为各种油类物质、汽油、清洗剂等,厂区内无重大危险源,主要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火灾、爆炸,其环境风险影响较小。拟建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有针对油料库及化学品房设置围堰、防渗等措施,并采取有效的消防预警系统等。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环保投资能带来良好的收益。从社会环境经济角度总体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符合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4、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目前设置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公司设环保科,配置有科长1人、专职人员2人,负责全厂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全厂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管理,设备的日常监控及维护,按环境监测计划配合环境监测站完成各项监测任务。本项目建成后将纳入企业现有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不再单独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管理计划和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性质特点,环境监测主要针对运行期外排污水、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扩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以及黄茅坪组团的产业定位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生产的产品性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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