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招标的公告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招标的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项审计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2024年度项目审计
二、项目概况
1、负责对2024年度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包括项目投资、融资情况、产品销售、资金使用情况等其他内容)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对象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及私营企业等。
2、审计内容是对2024年度财政性工业发展资金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包括;申报单位项目财务核算情况;项目资金委托(或转入)关联单位负责实施的,须要对项目资金延伸审计;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审计过程要求要以现场核查、拍照留存等方式,评价企业项目资金申报的真实情况。
三、资格要求
1、须为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可靠。
3、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以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近三年行业诚信档案中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为准),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服务要求
1. 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2. 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检查、审核会计凭证,确保数据审查质量,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与申报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我局将取消其本次项目审计资格,并报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须积极配合与专项审计相关的工作。
五、采购预算
采取整体打包选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总价限定在30万元,按单个项目进行报价,以单个项目报价最低者中标,年审计项目数预估100个不等(具体以实际项目数结算)。不超过总价按2024年全年实际审计项目数量*单价计费,超过总价按30万元收费(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上限的约定,自愿承担相应增量风险),超出部分不再另行收费。
六、本项目实行纸质报名
报名: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
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报价函,内容除报价外,还需含近一年营收情况、注册会计师人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报价人如为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类似审计服务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和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以上材料需装袋加盖公章密封,所有文件应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553室,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项目须至少达3个以上(含)会计师事务所方为有效,采取最低价中标评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慧敏
联系电话:0594-*******
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事业楼1号楼553室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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