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 ||
项目编号: | 2312-******-04-01-********* | ||
项目地址: | 南澳新东路以北 | ||
项目概况: | 无 | ||
公告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 | ||
公告信息: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0 | ||
交货期说明: |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招标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由招标人及中标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政府土地招拍挂并取得本项目用地使用权以及生态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权。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并按照项目年度计划对各项目工程开展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
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周工 | ||
联系电话: | 176*****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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