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黄石特色地方标准体系。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黄石市地方标准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聚焦发展,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加快制定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公益类标准。
(二)统筹兼顾,协调一致。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衔接配套,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交叉重复。
(三)开放透明、注重实效。地方标准申报应坚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突出重点,急需优先。应优先立项国家重点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和专项规划等急需标准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立项,即报即审。
二、征集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坚持政府制定标准的公益属性,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申报的标准制定项目不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交叉重复。
▲下列项目不得立项
1)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2)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3)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4)申报项目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
5)未获得原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或未获得原工商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
6)需要全国统一的一般性工业产品、产品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包括涉及转基因技术的项目;
7)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立项重点
按照《黄石市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现代产业、绿色发展、统一大市场、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标准研制。
(一)关键技术领域。聚焦智能网联、光电、芯片等领域相关配套产业标准化需求,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围绕氢能、储能、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等未来领域,加快研制一批推动关键技术产业化的地方标准。适时研制生物医学等特殊领域安全技术标准。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突出农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农村厕所改造、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水稻、水产、高品质蔬菜、药材、水果、食用菌等优势和特色产业。
(三)工业领域。重点突出先进装备制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可再生能源、高新装备和新材料产业等领域标准。
(四)服务业领域。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绿色金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社会救助、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
(五)生态文明领域。重点突出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标准。
(六)新业态新模式领域。重点突出“互联网+”和大数据、区块链、平台经济、职业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标准。
(七)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领域。重点突出城乡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社会服务、培训服务、志愿服务、公共教育、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标准。
(八)其他重点领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领域标准;支撑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配套标准。
(九)修订项目
“标龄”超过5年,先进性、适用性较低,配套的政策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修改,实施反馈或审核发现确需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重点支持按新型标准体系整合修订现行存量标准,优化地方标准结构。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地方标准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至少编写到二级条目,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
3.标准查新报告(可联系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免费查询获取);
4.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5.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应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材料提交程序
1.2024年度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所有材料均应在黄石信息与标准化服务平台填报(平台网址:http://www.hssxxybzhfwpt.com/),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二份,附件的word版本可通过平台首页“标准服务-表格下载”获取。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归口单位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凡各县(市、区)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归口单位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符合受理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由技术归口单位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拟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申报单位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为确保标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申报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个。
五、立项评审及计划下达
1.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分两次集中评审,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5月1日,下半年材料受理时间截止10月1日。
2.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黄石信息与标准化服务平台公布。
六、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受理及政策咨询
联系人: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罗涵
电话:0714-******* 电子邮箱:hsbzh610@163.com
地址:黄石市颐阳路167号
2.标准查新及技术咨询
联系人: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张云辉
电话:0714-******* 电子邮箱:hsbzs01@163.com
地址:黄石市大泉路1号
附件: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黄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立 项 标 准 名 称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名称 及标准编号 | ||
牵头 起草 单位 (申报 单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
电子信箱 | 移动电话 | |||
其他 起草 单位 名称 | ||||
归口单位 |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中国文献分类号(CCS) | |||
标准性质 | £推荐性 £强制性 | |||
标准类别 | £基础 £方法 £产品 £安全 £卫生 £环保 £管理 £通用 £其他标准 £无 | |||
行业分类 | £农业 £工业 £服务业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工程建设 £资源环境 £应急管理 £其他 | |||
项目简介: (包括范围、主要技术内容、试验方法、性能指标等,介绍项目预研简况,分析其在我省及国内外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是否申报专利并提交专利证明,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 ||||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包括项目的目的意义,围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范围、能够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必要性进行论证;围绕产业发展情况、技术成熟度、承担单位能力条件、是否有明确的实施监督部门、实现的预期效果、项目预算等可行性进行论证,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 ||||
项目计划: (包括项目起草、征求意见、技术评审、宣贯实施等计划,项目起草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等安排,以及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 ||||
项目起止时限: 年 月至 年 月 起草单位是否有经费保障: £有 £无 编制经费及实施经费预算(单位: 万元): | ||||
推荐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归口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格式,填写时删除斜体的填写说明。
2.推荐单位为申报主体所在地县(市、区)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
3.归口单位为申报主体技术归口单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
标签: 地方标准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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