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湾生态园区域资产运营PPP招标公告
枣林湾生态园区域资产运营PPP招标公告
枣林湾生态园区域资产运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JXPPP********-01
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枣林湾生态园区域资产运营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1)仪征市枣林湾安置房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5901.51平方米;(2)88户民居改造旅游项目。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由仪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江苏枣林湾实业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0.00万元,其中,江苏枣林湾实业有限公司参股40%,社会资本参股60%。
(2)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获得经营收入、安置专项支出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收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采购需求: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
5、合作范围: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建设设施、运营管理、养护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项目公司负责,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仪征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6、计划运营期限:1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7、项目回报机制:
(1)经营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民居经营收入等);
(2)安置专项支出;
(3)可行性缺口补贴收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2、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申请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书复印件,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5、申请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技术人员和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6、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10、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8 :30—2016年5月12日17 :3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前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申请人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起始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8: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09:30整
接收地点:仪征市万年北路220号7楼(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接收人:马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
标签: 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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