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为更好进行公益诉讼检察普法宣传,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拟开展《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主题构思;
2、脚本撰写;
3、相关素材拍摄、收集;
4、拍摄、剪辑、配音、制作;
5、时长4分钟左右。
其他说明: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补贴、保险、公积金等所有福利待遇)、策划费、配音解说费、交通运输费、设计费、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费(如有)、各类设备、器材、耗材和车辆使用费等一切成本支出,企业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对比选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比选人书面许可,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期项目的任何内容。
三、采购预算:2.6万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本项目由于要求明确以最低价格决定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印章的有效报价文件于2月22日下午15:00前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至项目经办人处。
七、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其他要求: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津路东段1099号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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