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为更好进行公益诉讼检察普法宣传,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拟开展《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公益诉讼宣传视频拍摄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主题构思;

2、脚本撰写;

3、相关素材拍摄、收集;

4、拍摄、剪辑、配音、制作;

5、时长4分钟左右。

其他说明: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补贴、保险、公积金等所有福利待遇)、策划费、配音解说费、交通运输费、设计费、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费(如有)、各类设备、器材、耗材和车辆使用费等一切成本支出,企业管理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对比选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比选人书面许可,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期项目的任何内容。

三、采购预算:2.6万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本项目由于要求明确以最低价格决定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印章的有效报价文件于2月22日下午15:00前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至项目经办人处。

七、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其他要求: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津路东段1099号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8-********


公益诉讼宣传MV《守护》拍摄项目比选文件.doc


评审细则及标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视频拍摄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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