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阳公司日立ZX890LCH-5A挖掘机维修 2.项目简介: 2.1 维修概况: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对日立ZX890LCH-5A挖掘机的发动机、液压系统、各连接部位销轴套周期性维修质保期12个月或发动机运转2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4小时以内必须赶到现场排查问题。 2.2 维修内容:
1、对日立ZX890LCH-5A挖掘机的发动机、液压系统、各连接部位销轴套周期性维修 2、质保期12个月或发动机运转2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4小时以内必须赶到现场排查问题。 3.服务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王桥镇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整机维修时需拖至投标方维修场地 4.维修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 5.维修服务要求:
一、液压系统: 1、维修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日立原厂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对由于制造及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提供备件的原厂证明凭证; 2、维修后液压系统的使用性能必须达到新机标准的95%以上; 3、液压系统维修后液压油温度不得高于正常值,维修部位不得出现渗油、漏油现象; 4、坡道工作时回转、行走装置制动距离不得超过标准数值; 5、液压动作流畅无发卡现象; 6、液压油温度范围值在55-68℃之内; 7、回转制动距离(铲斗空载)1510㎜或以下; 8、主泵压力溢流时 31.9±0.2Mpa 9、先导压力溢流时3.8+0.2Mpa 二、发动机系统: 1、维修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五十铃原厂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对由于制造及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提供备件的原厂证明凭证; 2、维修部位无渗油、渗谁、漏气现象; 3、凉车易启动,排烟正常,声音无异常,机油压力正常; 4、维修后的发动机能满足使用功率; 5、发动机功率达到377±5.4kW/2000/分钟; 6、发动机周期性保养后,质保期内发动机尾气排放必须达到0.5负一次方米以内,每季度出具一次尾气检测报告。 6. 项目拦标价:150万元整 7. 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8. 中标单位选定:计划选定1家单位,以中标单位最合理的报价签订固定金额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原装日立授权资质或进口日立授权资质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息,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报名,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场所: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物资供应部,本次开标形式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复印件,参与现场开标,未抵达开标现场的,未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开标前送至招标人处。 6.本次投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缴纳要求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1.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3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收款单位: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泾阳县支行 账 号:260*****09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示时间(https://www.bbmgzc.com/),并将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中,回执备注中请注明“泾阳公司日立ZX890LCH-5A挖掘机维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将在评标结论生效后退还; 2.2开标前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我公司将在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后予以退还。 3.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3.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4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3.5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3.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3.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8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1 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者。 6.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无效资质。 6.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或出现修改痕迹。 6.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6.5 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 6.6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6.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8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七、投标人有如下列行为之一,将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7.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招标资质文件; 7.2 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7.3 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 秩序; 7.4 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7.6 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7.7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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