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09破9号吴江菏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4苏0509破9号吴江菏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吴江菏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吴江菏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昆山市张浦镇友励兴塑胶制品商行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对菏诺公司的破产清算。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9日作出(2024)苏050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菏诺公司破产清算;同日,作出(2024)苏0509破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天豪(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向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调查,截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未发现菏诺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或社保、医保费用等记录,故管理人认定菏诺公司无职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现予以公示。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公示期间,如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子更正的,职工可以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吴江市菏诺公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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