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豫对口协作(援助类)招标公告

京豫对口协作(援助类)招标公告

南阳市淅川县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援助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南阳市淅川县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援助类)项目已经淅发改【2014】1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对口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阳市淅川县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援助类)项目
2.项目编号:HLZB-*******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二十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建设生态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突尼斯软籽石榴基地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曼地亚红豆杉示范基地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紫气河湿地水质净化生态蓄水堰工程项目

第五标段:九重镇千亩有机仙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福森药业林果基地果园拦鸟网工程项目

第七标段:马蹬镇生态林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金河镇油牡丹生态建设项目

第九标段:金河镇竹博园生态建设项目

第十标段:金河镇泓森生态植物园建设项目

第十一标段:金河镇红豆杉生态建设项目

第十二标段:老城镇竹产业建设项目

第十三标段:老城镇经济林建设项目

第十四标段:大石桥乡经济林建设项目

第十五标段:滔河乡街道绿化项目

第十六标段:寺湾镇油牡丹建设项目

第十七标段:盛湾镇软籽石榴建设项目

第十八标段:淅川县灌河生态截水堰项目

第十九标段:淅川县农副特产品收购仓储采购项目

第二十标段:淅川县林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4.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明细单内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七标段、第十三标段、第十六标、第二十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十九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第六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七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十八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个中标标段。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2.报名资料:

第一标段、第四标段至第十八标段、第二十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持: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⑵资质证书(副本);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⑸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⑹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十九标段: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每份(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对口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6*****778

2016年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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