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医院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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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医院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JHY:202401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中医院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5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65000.00元,最高限价:265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中医院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中医院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郎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
宜,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03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卫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中医院

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六路9号
联系人:张琦
电话:024-526006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人:吴听钰

话:024-54183888
电子邮件:fs564035670163.com
之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戒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透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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