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建设项目环境检测服务第2次

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建设项目环境检测服务第2次

项目需求详情

1、对战勤消防站、特勤消防站、训练馆、消防训练基地、车辆管理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反恐怖战训综合楼、训练作战基地宿舍、警校教学综合楼、车库、食堂十个单体建筑进行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2、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氡(Bq/m2)、甲醛(mg/m2)、氨(mg/m2)、苯(mg/m2)、甲苯(mg/m2)、二甲苯(mg/m2)、TVOC(mg/m2)。 3、本次服务检测项目参数不得分包。 4、检测实验室需要在全部现场及实验室检测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 5、执行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2020 《建筑室内空气中氡检测方法标准》T/CECS 569-201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GB/T *****-199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2-2014 6、提供可以证明检测能力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7、出具的验收报告必须政府机关认可。 8、本次服务自签订《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后生效,并每个工程单体出具2份纸制版《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时间段结束后为止。 9、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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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建设项目环境检测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机场路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2-19 17:54:1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2-22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2-19 14:54:14

采购编号:HLJGCYC200*****202********

采购单位:鹤岗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标签: 基地建设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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