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EPC招标公告
VOCs治理EPC招标公告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尾气治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492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 尾气治理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 尾气治理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含税金额约4492万元。
2.4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 尾气治理EPC总承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采购、施工(含地下障碍物及地基处理)、安装、检验、测试、配合业主试车和验收、达标、资料归档交付等全部工作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焦炭年产能140万吨(含)以上焦化化产VOCs治理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电子文档上传。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项目负责人(EPC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7)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备案及在建项目情况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标当日数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标签: VOCs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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