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综合楼拆除重新招标公告

旧综合楼拆除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旧综合楼拆除工程

招 标 人: 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金贵 (盖章)

日期:2016年4月 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招标项目概要
二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三 现场勘察及答疑
四 投标须知
五 开标
六 评标、定标办法
七 其它要求…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 房屋拆除概况
二 拆除期限及延误责任
三 质量要求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五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六 附则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录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 投标辅助资料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项目概要
1、招标单位: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
2、项目名称: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旧综合楼(B幢)拆除项目
3、项目地点:东海东沙中学校园内
4、拆除面积:旧综合楼面积1582㎡,五层砖混结构。
5、招标发包范围:旧房拆除(旧房拆除由中标单位承担);材料包括钢筋、基础条石、门窗等归中标方所有,室内外学校财物(含电器设备)归学校所有。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投标人资格:参加对象必须是福建省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除三级及以上企业(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末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项目投标的、近三年内没有被省内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
8、招标信息公示时间:2016年4月21至2016年4月28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到9:30。
10、项目工期: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每超期一天罚款1OOO元。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甲方允许可以顺延。若乙方工期延误超过1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质量要求: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场地清理、整平至地圈梁下。
12、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13、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以单位面积(㎡)拆除综合包干投标报价(即单位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的方式,并以其投标报价作为工程合同价款(中标单价×旧房拆除面积), 拆除综合包干投标最高限价为16元/㎡。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组成。招标文件可从城厢区教育信息网上获取,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索取。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投标人若存在疑问,可在2016年4月27日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四、投标须知
1、招标程序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的资格申报资料。
(2)招标单位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及其全套有关资料。
(3)开标会后进行“中标公示”二天。
(4)“中标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签发“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辅助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D、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E、拟派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工程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说明
A、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计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若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综合价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项目采用以单位面积(㎡)拆除综合包干投标报价(即单位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的方式,并以其投标报价作为工程合同价款(中标单价×旧房拆除面积), 拆除综合包干投标最高限价为16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标。
4、投标文件的填报要求和递交
(1)投标文件内容以A4纸张编制并按顺序钉成壹册,装入标函袋内,袋外两头加纸封口,并于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文件可使用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全部使用中文,文字应通顺清晰,更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于投标当天交发包方,否则取消其参加开标会资格。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退还。
6、工程款的结算:
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按合同条款完成施工后的一个月内,将工程合同价款汇入中标单位指定的账户,汇款前中标单位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有效账户。
五、开标
开标会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40在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支部党员活动室举行。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前送至联系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正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准时出席。会议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主持,其程序为: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
2、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4、至截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只有一家的,招标人将继续开标,评标。
六、评标、定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以单位面积(㎡)拆除综合包干投标报价(即单位价格)最低者中标的定标办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在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前三名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二天。
3、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后,若无出现异议,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4、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两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按招标人的指令在规定的日期开始拆除并保证按期安全完工。
5、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时,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赔偿数额为其最终招标报价与第二中标侯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的差额部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按以上办法办理。第三中标侯选人也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若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高于上述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则可要求上述第三中标侯选人对差额部份给予赔偿。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按上款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外,招标人可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七、其它要求:
1、交房时间:以交房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10天内,招标人将项目范围内的旧房交给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签证保管。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的交房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将旧房全部拆除完毕并完成场地清理及整平工作。
4、本项目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旧综合楼拆除承包合同)
发包方: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旧综合楼拆除项目施工安全、有序、如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拆除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房屋拆除概况
l、拆除地点:东海东沙中学校园内
2、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旧综合楼 面积1582㎡。
3、工程承包范围: 旧综合楼 拆除及场地清理、整平由乙方负责,拆除后材料(包括钢筋、基础条石、门窗等)归乙方所有,室内外学校财物归学校所有。
二、拆除期限及延误责任
1、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后 15个日历天内将旧房全部拆除完毕并完成场地清理及整平工作。
2、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日降雨量超过50mm)经甲方签证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3、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旧房拆除的,每超期一天罚款lOOO元。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甲方允许可以顺延。若乙方工期无故延误超过1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质量要求:
旧综合楼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场地清理、整平至地圈梁下。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I、合同价款确定:甲方按 xxx 元/m2的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单价乘本项目旧房拆除总建筑面积向乙方支付旧房拆除工程款,本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旧房拆除工程款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整,同时拆除后的材料(包括钢筋、基础条石、门窗等)归乙方所有。
2、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在乙方按合同条款完成施工后的一个月内,将工程合同价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汇款前乙方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并提供有效账户。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l、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时应严格按有关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方可组织实施,但方案通过甲方并不能免除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为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及第三者购买工伤、人身意外等安全保险,所需费用乙方已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乙方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和挂安全网等,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
5、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师生、周边群众的关系,并保证周边群众和学校其它建筑物等财产不受损害。必要时,乙方应负责提供照明、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应保护拆迁区及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设施等,严禁擅自处理或破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处罚措施。
8、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招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房屋拆除完成无遗留问题,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张先生133*****679 高先生138*****8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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