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锦州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中国联通锦州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锦州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编号:CULN-JZ-*********、招标代理项目编号:TC240P02S),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锦州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采购日常宣传物料。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130万元,含税金额:146.9万元。

交货期:广告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日到货并交付使用;加急类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小时内到货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预算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确定2名中标人,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1: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55%,采购预算金额为71.5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45%,采购预算金额为58.5万元(不含税)。

1.3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其次按照价格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当上述情况均出现相同且无法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招标失败。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或曾经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同一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按项目招标人式点击“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填写详细信息并保存后,点击“项目跟进”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3)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下载。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沃支付服务电话:400-688-9900)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招标采购中心虚拟开标大厅准时参加。

5.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2.3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4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3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5.4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5.4.1iPASS问题咨询解决(联通智慧安全客服) 电话:400 0210 010-1

5.4.2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3-8-2

5.4.3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5.4.4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0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邮编:******

联 系 人:姜男、尤佳怡、张兵、孟凡琦、王标、郭立颖

电话:156*****117

电子邮件:jiangnan@cntcitc.com.cn

异议接收方式:jiangnan@cntcitc.com.cn(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56*****117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锦州市,锦州

标签: 宣传物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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