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

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


[0]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AX********1783项目名称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HAX****************91;标段名称屋面、外墙防水维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4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4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安镇凤山北路16号;

(2)工程规模:维修总面积约为1200㎡;

(3)招标范围:清理隔热板、垃圾;移动太阳能;阳台打结构胶;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卷材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05月05日到2016年05月25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91

屋面、外墙防水维修施工

维修总面积约为1200㎡

9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1日到2016年04月28日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8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从工程造价、市场信用评价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屋面、外墙防水维修施工

工期

2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1800.00元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工程造价评审(100分)

2.2.2.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1)投标报价(96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2.3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海安镇凤山北路16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梅德华

电话:****-********

电话:****-********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安镇凤山北路16号;

(2)工程规模:维修总面积约为1200㎡;

(3)招标范围:清理隔热板、垃圾;移动太阳能;阳台打结构胶;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卷材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05月05日到2016年05月25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91

屋面、外墙防水维修施工

维修总面积约为1200㎡

9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1日到2016年04月28日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8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从工程造价、市场信用评价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屋面、外墙防水维修施工

工期

2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1800.00元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工程造价评审(100分)

2.2.2.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1)投标报价(96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2.3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凤山教师新村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海安镇凤山北路16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梅德华

电话:****-********

电话:****-********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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