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二次

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某部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北京 地区 海淀区
所含内容 门诊招标

某 部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KYXZX-W1031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某部门诊医技楼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1

详见附件 1

498.00

2024 年 3 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标牌、招牌、标识、标示牌(标志牌)、灯箱等;

(七) 2021 年至今任意 1 年内具有单笔 400 万元以上的三甲医院标识类销售业绩。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拟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组织有投标意向供应商现场踏勘、听取设计方案、咨询等。

六、 公示期限:

2024 年 2 月 18 日至 2 月 27 日

七、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电子邮箱: ;

(二)联 系 人 : 程老师, 138*****294

(三)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

(四)材料要求 : 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登记表(附件 2 ),如对参数存在质疑,需提供证明材料。

2024 年 2 月 18 日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标识标牌 医技楼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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