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年医疗设备第二批包4-包5,包10-包11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04-05,10-11第4、5、10、11包
023年医疗设备第二批包4-包5,包10-包11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04-05,10-11第4、5、10、11包
2023年医疗设备第二批(包4-包5,包10-包11) 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3-JQ55-W3093)(04-05,1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第二批(包4-包5,包10-包11)
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55-W3093(04-05,10-1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额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4 | 1 | 电动起立床 | / | 详见附件 | 台 | 2 | 9.60 | ||
2 | 超声波治疗仪 | 1 | 8 | ||||||
3 | 手气压(康复机器人手套) | 2 | 17 | ||||||
4 | 智能恒温蜡疗仪 | 1 | 12 | ||||||
5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威伐光 | 1 | 28 | ||||||
6 | 语言障碍诊治仪 | 1 | 14.80 | ||||||
小计 | 8 | 89.4 | |||||||
5 | 1 | 手术无影灯 | / | 详见附件 | 台 | 2 | 12 | ||
2 | 微波手术刀 | 1 | 10 | ||||||
小计 | 3 | 22 | |||||||
10 | 1 | 监护仪(含脑电模块) | / | 详见附件 | 台 | 2 | 28 | ||
2 | 中央监护系统 | 1 | 5 | ||||||
小计 | 3 | 33 | |||||||
11 | 1 | 脑电双频指数测量仪 | / | 详见附件 | 台 | 1 | 28 | ||
2 | 脑电监测系统 | 1 | 49.5 | ||||||
小计 | 2 | 77.5 | |||||||
合计 | 16 | 221.9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总金额221.9万元,其中:
第4包:89.4万元;第5包:22万元;第10包:33万元;第11包:77.5万元。
3.本项目共4包,分别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七)报价方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书,承担在本项目中供货及售后服务法律责任。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未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严格按1-7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hisper--_2024@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第4包: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5包: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0包: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1包: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第4包: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5包:2024年3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0包:2024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1包: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助理
办公电话: 02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 027-********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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