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等建设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等建设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经开区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棠华路(吉利西路-白石路)、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棠华路(吉利西路-白石路)、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委托代理编号:LRZB********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整包湘潭经开区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棠华路(吉利西路-白石路)、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建设项目地质勘察1项******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整包湘潭经开区吉利西路(白石西路-复虾湾)、吉利西路(规划路-保税路)、棠华路(吉利西路-白石路)、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报告。
2.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完成地勘且提交地勘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完成地勘图纸审查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10%。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1.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0、11、12月连续三个月。
3.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书,如有虚假承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一切后果。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持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账号:
账号名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湖湘路支行
银行帐号:5911,7010,0246
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投标人为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管部门:本项目接受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室的监督。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区
联系人:卢稀、邓清
电话: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勘察 规划 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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