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景泰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QT16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泰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市发改西部[2016]1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景泰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市发改西部[2016]109号文件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砌斗40千米,渠系建筑物共计1200座,(斗渠分水口800座,过路涵管400座),农田水利配套9472亩。一条山石门村衬砌斗渠6.0千米,渠系建筑物180座(斗渠分水口120座,过路涵管60座)。农田水利配套1570亩;喜泉镇大水石奓村衬砌斗渠4.0千米,渠系建筑物120座(斗渠分水口80座,过路涵管40座),农田水利配套930亩;上沙沃镇白墩子村衬砌斗渠4.0千米,渠系建筑物120座(斗渠分水口80座,过路涵管40座),农田水利配套1030亩;上沙沃镇大桥村衬砌斗渠2.0千米,渠系建筑物60座(斗渠分水口40座,过路涵管20座),农田水利配
套520亩;五佛乡西源村衬砌斗渠5.0千米,渠系建筑物150座(斗渠分水口100座,过路涵管50座),农田水利配套1165亩;寺滩乡疃庄村衬砌斗渠4.0千米,渠系建筑物120座(斗渠分水口80座,过路涵管40座),农田水利配套931亩;寺滩乡单墩村衬砌斗渠3.0千米,渠系建筑物90座(斗渠分水口60座,过路涵管30座),农田水利配套700亩;中泉乡常生村衬砌斗渠4.5千米,渠系建筑物135座(斗渠分水口90座,过路涵管45座),农田水利配套设施1050亩;漫水滩乡富民村衬砌斗渠3.5千米,渠系建筑物105座(斗渠分水口70座,过路涵管35座),农田水利配套910亩;正路乡黄羊淌村衬砌斗渠2.0千米,渠系建筑物60座(斗渠分水口40座,过路涵管20座),农田水利配套470亩;正路乡拉牌村衬砌斗渠2.0千米,渠系建筑物60座(斗渠分水口40座,过路涵管20座),农田水利配套466亩。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监理
(四)建设地点:景泰县一条山石门村、喜泉镇大水石奓村、上沙沃镇白墩子村、上沙沃镇大桥村、五佛乡西源村、寺滩乡疃庄村、寺滩乡单墩村、中泉乡常生村、漫水滩乡富民村、正路乡黄羊淌村。
(五)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工 期:2016年5月27日开工,2017年4月22日竣工,总工期330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备: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
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 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 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18:00至2016年4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4月21日18:00至2016年4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说明:
1.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2.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支行
到账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 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管理站
地 址: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705路
联 系 人:火兆军
联系电话:138*****036
招标代理: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
联 系 人:高佑香 郭娜
联系电话:138*****150 15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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