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食品检测中心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川县食品检测中心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川县食品检测中心配套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SLX2016-004 三、采购人名称:洛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洛川县振兴西 联系方式:09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食品检测中心配套仪器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用途:食品检测 八.项目性质: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 九、项目预算:275万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 10.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 10.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3、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注明产品品牌和型号)的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10.4、属于制造计量器具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制造计量器具证或型式批准证书。 10.5.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6、提供主要产品的国家质量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10.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 21日至2016年4月27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介绍信及10.1至10.6项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三套,在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资质原件,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5月 12日 15 时 0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15时 00 分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张燕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956 2016年 3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