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江东大道中段1515号一层中国工商银行房产四年期租赁权鸳鸯二村12-13底商房产四年期租赁权

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江东大道中段1515号一层中国工商银行房产四年期租赁权鸳鸯二村12-13底商房产四年期租赁权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0-2024-049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江东大道中段1515号一层、鸳鸯二村12-13底商房产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

转让底价(万元)

67.5184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19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2月27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8日1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10:3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1.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江东大道中段1515号一层(中国工商银行)房产四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履约保证金*****元,竞租保证金*****元,起租价******元/年;免租期4个月,第四年开始租金递增5%。

2.鸳鸯二村12-13底商房产四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72.59平方米,履约保证金7000元,竞租保证金*****元,起租价*****元/年;免租期4个月,租金无递增。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意向竞租人请自行踏勘现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2月19日

公告期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7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业态:商业;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租金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此后,每期租金提前30日缴纳,如竞得人逾期30日不支付租金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3.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5.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不正当地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7.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政府依法提前收回、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房屋因城市政府规划、改造、建设需要被列入房屋拆迁范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0.若本次出租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1.标的交付日、起租日、租金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租人参与竞租资产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竞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支付宝等其他入账方式,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备注项目名称、迟汇、错汇、误汇、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租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

3.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竞得人(即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房租,在办理完毕全部交款、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及拍卖公司确认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做违约处理,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竞租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租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招租,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本次拍卖项目的服务佣金,年租金10万元(含)以内的为1500元;年租金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为年租金的1.2%(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取),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内汇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拍卖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湖西路支行,账 号:100*****544*******)。

交易方式

1、本次拍租将于2024年2月28日10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产权交易厅进行现场竞价。

2、有底价向上增价拍租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竞得人成交后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江东大道中段1515号一层:5万元(伍万元整)

(竞租保证金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号:五选一)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78*****4619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046668*****000*****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060********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096*****02003316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716366*****6381

鸳鸯二村12-13底商:1万元(壹万元整)

(竞租保证金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号:五选一)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78*****4483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060********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046668*****00001241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716366600011201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096*****02003315

保证金缴纳起止

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安徽江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MA2UUBKK2D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企业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牛硕

联系电话

17855131777

五、交易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东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凤琴

联系电话

15391775750

地址

马鞍山市中央花园1-606

备注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工商银行 政务服务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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