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单一来源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单一来源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DY-202*****003001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预算: | ******.00 元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拟对《物资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进行团标申报,本次团标申报有利于对推进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决策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物流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方面的空白,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物资集散中心和陆港“双体系”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的方案制定、草案编写、标准修改等服务,并联系相关标委会进行团体标准的申报、发布等系列团体标准申报相关工作。 |
邀请供应商: |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
公示期限: | 2024-02-19 18:00 到 2024-02-22 00:18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 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
相关原因及说明: | 《山东港口物资集散中心及陆港“双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研究》项目由物流集团和省交科院合作完成,省交科院对物流集团整体业态做了充分的调研工作,如果更换供应商,新的供应商需要花费大量人工成本和时间对项目重新调研,在增加成本的基础上无法保证时效性,团标申报成果也无法保证。继续由省交科院承担团标申报工作,可以提升团报申报效率,减少重复调研费用,符合集团公司招采管理办法中的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
意见反馈方式: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
采购人: |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通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高化龙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花园社区健康东街6888号潍坊高新中央商务区B区B4号楼11层 |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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