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3-12 09:30(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42
项目名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9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6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大楼保洁、安保与秩序维护、会议服务、节假日值班室打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绿化养护等服务;同时承担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应向水木年华小区物业公司支付的基础物业管理费(1元/月·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合同约定顺延条件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详见第一章《投标(竞谈、磋商、询价)邀请》相关要求。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如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且投标人(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无需提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3-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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