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新华五台光伏一电站代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新华五台光伏一电站代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新华五台光伏一电站代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新华五台光伏一电站代运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5kV新华五台光伏一电站代运维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3-ZB1-ZB-058-019。
1.3 采购人: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基本运维服务
光伏电站所有设备运行、维护、安全文明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础、构(建)筑物、光伏组件、支架、储能蓄电池组日常巡视、维护、执行储能充放电指令、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升压(汇集)站、全站监控设备、电线电缆等站内的发变电一、二次设备运行、网络安全保障、质量趋势分析、站内(含光伏区)地埋电缆日常通道巡视、维护及日常生产、技术、办公、生活管理等工作。
(2)专项运维服务
1)组件清洗、除雪;
2)特殊巡视、消缺及故障抢修;
3)协助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及结算;
4)落实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本单位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的其他工作。
(3)其他运维服务
1)负责上述光伏电站春检、秋检和专项维护性工作;
2)负责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电网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及公共关系维护;
3)负责光伏电站运维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必要的备件、耗材配置、仪器仪表采购、年度校验及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充装;
4)依据国家能源局相关区域发布的“两个细则”,进行电站运维管理;
5)协助办理保险的投保手续及索赔事宜;
6)协助甲方获取或更新光伏电站相关手续及证照;
7)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满足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的光伏电站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
8)负责光伏电站建筑物、排水沟及内部道路的基本维护工作;
9)负责光伏电站与同区域电站的数据对标及分析工作;
10)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整改工作;
11)负责做好光伏场区范围内防火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单体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储能)运行维护业绩;
(4)电站拟派人员要求:运维负责人应持有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生产人员全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至少2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其中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值班长应持有符合电网调度要求的电网调度值班合格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提示: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应答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229或0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确认采购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层A1218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层A1217室。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采购人: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隆泉大厦12层
联系人:陈铭涛
电 话:192*****10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范雪凯、侯向旭、申晓东
电 话:010-********
邮 箱:chinabrr09@163.com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人: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代运维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