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可行性研究及整体设计服务院内招标公告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可行性研究及整体设计服务院内招标公告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可行性研究及整体设计服务

二、采购方式

院内询价采购,按采购文件评分规则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评审结果排序,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

三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营业执照具有符合采购需求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列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企业需具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资格,企业在询价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需配合医院完成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购程序。

7、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类或通信工程或信息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四、院内询价报名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6日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五楼设备科。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法人授权书(盖红章)。

五、院内询价时间及地点:

1、院内询价时间:报名截止后15天另行通知。

2、院内询价地点:报名截止后15天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振 151*****008

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

七、院内询价须知

1、否决企业参与院内询价的情形:

1.1企业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串通询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的;

1.2资格评审时,参与询价企业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询价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询价人的;

1.3评审委员会认定企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的;

1.4企业未按照要求出席询价会的;

1.5询价报价有错误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企业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

1.6询价响应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企业有利的,应当否决其参与询价。被列为中选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2.1询价截止时间止,参与询价企业少于3家的;

2.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参与询价企业少于3家的。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总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1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可行性研究及整体设计

1

28

2、项目交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3、服务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内容:

1、临床服务、医疗管理、保健服务与管理等业务全流程管理系统,同时满足妇幼专科特色需要。

2、运营管理系统、财务系统、HRP系统、行政管理系统、办公OA系统等系统以及各科室提出的信息化需求。

3、满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安全要求及隐私保护。

4、医保平台、医保DIP等系统接口,以及财务管理、HRP、运营管理、院感系统等所有系统接口。

备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要求涉及的全院信息系统及智慧医院建设。

要求:

新院整体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湖南省三级医院信息化应用评审标准、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三甲评审标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乙)、互联网医院等评级评测的要求,符合国家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标准,同时具备后期扩展建设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甲等框架。

三、团队人员要求:

1.团队成员至少由五人组成,包含一名项目经理,四名技术人员。

2.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资质。

四、其他要求:

1.本次设计服务必须贯穿设计及信息化建设施工、验收全过程。

2.设计成果必须经市网信办审核通过。

五、询价文件要求:

1.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时间、金额等;

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与询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

4.如参与询价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

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

6.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等;

7.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

8.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9.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贰副),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询价处理,在询价现场验证时打开,采用现场询价的方式。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报价

F磋商报价=20 分

评标基准价等于各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投标报价之和的算术平均值,其价格分是满分;

凡总报价中有漏项或报价不全者价格得分为0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运算。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其他经评审合格的报价公式:

报价得分=2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0)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

F技术=50分

需求理解

(10分)

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就本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程度进行对比评价,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1)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的信息化建设现状、行业现状、问题节点进行分析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娄底市卫生医疗情况、建设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现状、应用支撑现状、数据资源现状、应用系统现状)、行业现状、实现效果、问题分析、重点单位调研方案、业务部门调研方案及模板等内容。评价需全面、客观、公正,要能明确指出现有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分析结论全面、准确、条理清楚计5分;分析结论不够全面,描述较模糊计3分;结论没有针对性计1分;未分析不计分。

(2)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项目定位、项目需求、设计内容等方面的理解及投标人规范应答的满足程度对比评价,理解准确、全面计5分;较准确、全面计3分;理解一般的计1分。

技术方案

(30分)

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从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编制规范、技术先进、可行性强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30分,评分细则如下:

方案全面、具体,架构合理,方案规范,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每项计6分,最多计30分;方案比较全面、具体,架构比较合理,方案比较规范、技术比较先进,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评价为良,每项计4分,最多计20分;方案欠具体,架构有一定合理性,方案欠规范,技术不先进,缺乏可行性,评价为一般的,每项计2分,最多计10分;方案综合评价为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从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障体系、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对比评价: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有序,质量保障体系有力、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售后服务承诺4年,评价为优,每项计2分,共计10分;进度、计划安排比较合理有序,质量保障体系比较有力、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比较有效、售后服务承诺低于4年,评价为良的,每项计1.5分,共计7.5分;进度、计划安排欠合理有序,质量保障体系欠佳、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欠有效、售后服务承诺低于3年,每项计1分,共计5分;综合评价为差、未提供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体系、质量控制措施、售后服务承诺低于2年的不计分。

3

商务

F商务=30

人员团队

(10分)

①项目经理具备医疗行业信息系统管理经验(能提供具体管理某某三级医院信息系统设计实例)、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师资质,每任意提供1个计1.5分,最多4.5分;

②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工程师人数:每提供1个高级工程师证计1.5分,最多计4.5分;

具备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中级工程师证计1分,最多计3分;

以上需提供相关资质人员与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保及合同),相关人员相关资质的证证件只能计一次分,不累加。

专业要求:通信与信息系统相关专业、软件工程相关专业、信息安全相关专业。

企业实力与资质

(8分)

1.投标人具有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计2分;

2. 投标人具有ISO/IE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计2分;

3.投标人具有ISO/IEC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计2分。

(以上1-3项均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咨询领域AAA级及以上企业行业信用等级证书计2分,具有AA级及以下企业行业信用等级证书计1分;否则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同类业绩

(12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以来具有医院信息化、智慧医疗等信息化项目的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份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智慧医疗等信息化项目的设计经验计3分,每提供一份三级医院信息化、智慧医疗等信息化项目的设计经验计计2分,最高计12分。提供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项目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合计

100分


备注:1、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上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企业参与采购活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选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3、全体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该企业的最终评标得分(不得去评分项目的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必须按以下标题和顺序进行编制)

第一部分、询价一览表

注:此项内容需包含投标项目名称、数量、时间、总价等信息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询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询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日期: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企业资格声明

致( ):

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在参加本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2024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询价文件章节条款号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

偏离说明




















备注:

(1)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

(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3)在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时,如中选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四部分、需求理解、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备注: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表—记分因素要求,提供材料。

第五部分、人员团队、企业实力与资质及同类业绩

备注: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表—记分因素要求,提供材料。


标签: 可行性研究 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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