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选任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选任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招标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选任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云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云高法发〔2022〕2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昆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告》等规定和法院执行工作需要,禄劝法院决定从2023年昆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内,选择2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下简称“拍辅机构”),为我院网拍工作提供辅助服务。凡属2023年昆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内的拍辅机构,均可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禄劝法院申请报名。一、报名要求1.2023年昆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机构(点击查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拟入库机构的公示”);2.须在禄劝法院驻点办公,并由至少2名以上熟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的工作人员进驻配合法院开展工作;3.提供具备履职能力、条件和依法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二、职责范围拍辅机构受法院委托承担以下职责:1.调查拍卖财产的租赁及实际占有情况。拍辅机构负责对拍卖财产的实际占有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并在影像中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拍辅机构应当核实占有人的身份,调取占有依据(内容包括租赁起止时间、租金给付情况\占有人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拍辅机构可提请委托法院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2.调查拍卖财产的物理现状、质量瑕疵。拍辅机构负责对拍卖财产的位置结构,包括是否与登记载明位置一致、建筑物内部及外部结构有无改变、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码是否变更、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已知瑕疵,包括欠缴物管费、水电费及房屋受损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测绘、拍照、摄像,同时在影像中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3.调查拍卖财产所涉税费情况。拍辅机构负责向税务机关函询拍卖财产的欠缴税费、交易税费情况,收集同地段房屋交易价格等信息,并调取相关依据.相关人员或部门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拍辅机构可提请委托法院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4.张贴封条、公告等。拍辅机构应当对张贴过程进行拍摄取证,并在影像中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5.根据标的物处置的需要,制作拍卖财产挂网宣传的文字说明、拍卖标的物照片或VR视频等资料;6.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经拍辅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执行法官审核;7.对拍卖财产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拍辅机构应当对宣传推介的音视频、录音等证据予以长期保存、随案备查;8.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拍辅机构应当对接受咨询、宣传法律、辅导竞拍、引领看样的音视频、录音等证据予以长期保存、随案备查;9.就拍卖事项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通知送达应当留痕并长期保存、随案备查;10.协助法院办理拍卖成交后相关事宜,包括提醒买受人尾款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对到期未缴纳尾款的买受人应当在到期之日通知案件承办法官,通知买受人签署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法官送达拍卖成交裁定等,完成财产交付,协助买受人办理退税事宜等;11.协助法院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事务;12.法院安排的其它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拍辅机构调查完成本条第(1)至(5)项工作后均应形成单项工作报告,经拍辅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执行法官审核,执行法官审核签字确认后由拍辅机构负责扫描入执行案件卷宗。三、服务承诺申请拍辅机构应当向禄劝法院作出以下书面承诺:1.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2.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及《云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执行工作信息,不发表不当言论。3.不干预当事人选择拍辅机构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强制要求或者变相诱导竞买人购买代缴税费、代办贷款和过户等服务,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管理监督和依法承担责任。4.严格按照执行法院委托事项开展网拍辅助工作。5.服从人民法院的管理、监督和工作安排。6.不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7.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无禁止入库情形。8.同意并承诺以《云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费用收取标准。9.能够在禄劝法院驻点办公,并由至少2名以上熟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的工作人员进驻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四、报名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1)。2.承诺书(见附件2)。3.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非法人组织提供法定登记机构出具的主体资质证明。4.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自行说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机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机构在昆明市范围内营业场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需在2024年2月1日之前取得或签订)。7.从业人员情况,需提供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和证明(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8.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包括与开展业务相关的计算机、打印机、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录音电话、VR拍摄器材等装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9.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资质、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10.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人员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全程留痕和相关材料建档保存制度,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办理的流程细则及监管方面的制度,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人员上岗前业务培训、保密教育等方面的制度。11.辅拍机构履职案例(本项内容包含的图片和视频资料制作成光盘,按照顺序排序,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其他材料按照本公告第五项综合评测评分的要求装订成册)。12.信用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报名;(2)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1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作为综合评测评分的依据,禄劝法院收取后概不退还。报名截止日前只需要提交报名表和承诺书(电子扫描版),纸质材料待综合评审时候一并带来。五、资格审查方法禄劝法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无法在禄劝法院驻点办公的,作否决处理。六、报名程序1.报名机构请于2024年3月1日17时前,将报名表和承诺书(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qfyb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禄劝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材料”。2.按本公告第四项所列项目顺序,对综合评审当天现场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光盘附于册内)装入报名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报名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报名文件袋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章)。封面应注明“禄劝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名称等内容。3.综合评审当天应由拍辅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并接受现场评审。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由授权代理人到场的,则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评审程序本次选任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评审工作由禄劝法院拍辅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选任数量定为2家。得分由禄劝法院拍辅机构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得出。本次选任按照公告、申请、评审、公示、公布及备案五项程序进行。1.公告:选任公告在禄劝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7时结束。2.申请:由禄劝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料的收集。3.评审:禄劝法院拍辅机构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规则,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对报名机构进行现场综合评审。评审时间:2024年3月7日上午09:00,听证会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禄劝县禄武路180号)。4.公示: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分,确定选任机构,在禄劝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在3日内完成复核。5.公布及备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2家拍辅机构在禄劝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同时报昆明中院备案。八、其他事项1.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外,由禄劝法院拍辅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2.咨询电话:0871-********(禄劝法院执行局)0871-********(禄劝法院综合办)3.监督举报电话:0871-********(禄劝法院督察科)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2月19日


附件1:

禄劝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


注册时间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


机构经营业务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受电子送达的电子邮箱


接受电子送达的微信号



附件2:

服务承诺

1.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2.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及《云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执行工作信息,不发表不当言论。

3.不干预当事人选择拍辅机构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强制要求或者变相诱导竞买人购买代缴税费、代办贷款和过户等服务,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管理监督和依法承担责任。

4.严格按照执行法院委托事项开展网拍辅助工作。

5.服从人民法院的管理、监督和工作安排。

6.不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

7.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无禁止入库情形。

8.同意并承诺以《云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费用收取标准。

9.能够在禄劝法院驻点办公,并由至少2名以上熟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的工作人员进驻配合法院开展工作。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标签: 拍卖辅助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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