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息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公开处置竞价招标公告

2023年度信息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公开处置竞价招标公告



经医院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就武汉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信息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公开处置项目实施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武汉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信息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公开处置

二、竞价最低限价:0.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有意向单位可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查看标的物。

2、该标的报废固定资产需在中标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按照我院财务要求一次性支付所有中标费用后,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运,且清运、装卸等一切伴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该批固定资产从交付清运之日起的安全责任全部归中标方承担,该批固定资产拆除、转运、等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实物在清运期间可能发生的丢失、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该批固定资产清运出医院后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处置,不可随意丢弃;同时该批固定资产处置后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若因违反此项要求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与影响,均与本院无关。上述要求需由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中标单位在拆除、搬运处置固定资产实物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作业人员施工。从事电工、起重、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确保安全施工。

5、施工现场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要保证不损坏我院不在处置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设施及地面,对该批固定资产、设施及地面造成损坏的,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6、中标单位须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交通畅通、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理现场,并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参加竞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人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三)其他事项: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活动。

五、报名截止日期及地点 :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每日8:00-12:00及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49号武汉市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信息科办公室。

请各单位名称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竞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名称自行承担。

六、报价须知

1、报价:

1.1本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币种。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2本项目采用 一次报价、最高价中标 方式。

1.3竞价人在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只需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无须递交报价文件。本项目在开标现场进行公开报价,合格竞价人对竞价项目作出现场报价并提交报价表。竞价人的现场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各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否则,竞价小组有权拒绝该竞价报价。

1.4成交竞价人的报价包含运输、清洁、回收处理等所有费用,即响应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2、竞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2.1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参见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需提供);

(2)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需提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如非“三证合一”营业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竞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特别提醒:

1、竞价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2、因本项目报价为现场报价,故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价人进入后续的现场报价环节后递交有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单独封装一份,竞价响应文件中装订一份。

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递交完整的资格竞价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签章)方为有效;

4、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 2024 年3月5日 12: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49号武汉市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信息科办公室。

八、公开竞价日期及地点

时间: 2024 年3月12日 14:40 -15:40,请各竞价单位至少提前10分钟到会场签到,未到或迟到将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303号武汉市中医医院汉阳院区住院楼七楼信息科会议室。

九、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项目需求且报价最高;

2、现场报价为本项目的总价,不得减少费用;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资格复核相关要求的竞价人中,按照报价最高的确定为成交竞价人。

十、成交结果通知

1、公开竞价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当场宣布结果。

2、成交竞价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的30日内与武汉市中医医院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价要求作实质性修改。

十一、验收与付款

成交后,竞价人按成交价根据医院财务科要求一次性缴纳,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物资运离医院。

十二、竞价费用

由于成交竞价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武汉市中医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成交竞价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人

联系人:钟翔 联系电话:********

十四、报废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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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固定资产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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