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弥勒市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弥勒市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弥勒市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弥勒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弥勒市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云南省弥勒市东山镇、雨补水库、太平水库、洗洒水库。
2.2最高上限价: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 拦标价 | 备注 |
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809.4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费用1480.81万元 | 1.22% | 拦标价取费基础为初设批复概算中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总和 |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002.3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费用885.94万元。 | 1% | 本项目最高上限价为批复概算中工程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其他措施费用总和 |
弥勒市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 |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779.4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费用1631.01万元 | 0.8% | 拦标价取费基础为批复概算中工程部分投资费用总和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的所有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移交全部合格成果资料至采购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5服务内容: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建设阶段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完工结算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
3.5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各磋商申请人于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联系人:可工0873-*******)。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账户名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4*****923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行营业部,文件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6.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09:3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昌4号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弥阳街道办吉山南路延长线
联 系 人:叶刚
联系电话:0873-*******
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可丰玮、孙文娇
地 址:蒙自市文昌街4号
电 话:0873-*******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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