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监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监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2024-2025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委托,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对ZZZB2024-B-018-0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2024-2025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监理(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ZZZB2024-B-018-03
2.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2024-2025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监理
3.规模:1)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改造:56小区、64小区、石总场军垦新村(原水电公司家属院)小区、时代花园小区、红山街道等片区内的20栋既有居住建筑。其中外墙保温面积为*****平方米,屋面保温防水改造面积为*****平方米,更换单元门55樘,楼梯窗修复412.5平方米。2)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56小区、63小区、64小区、时代花园小区、向阳街道和红山街道等片区22栋既有公共建筑。其中外墙保温面积为*****平方米,屋面保温面积为*****平方米。
4.资金来源: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专项资金及师市自筹资金
5.项目投资额:394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96.25万元,其他费260.23万元,预备费187.82万元。
6.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2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其他主要人员: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专业技术职称、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或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②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设备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投资监理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监理员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监理职务。监理员不少于 3 人。均应为公司在职员工,投标时应附项目拟定监理人员信息表,拟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
2.3 业绩要求
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业绩至少 1 项,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20年-2022年) 经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
2.5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建筑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2月26日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类似业绩至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 1日 10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至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标书收取人:郑伊娴,电话188*****963。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 3月 1日 10时 30 分
磋商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七、其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出据磋商文件文本费发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池子程
联系方式:099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楼
联系人:刘佳郑伊娴
电 话:159*****115、0993-*******、188*****963;
邮 箱:*********@qq.com
2024年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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