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东洲河(马郡村—马和村)治理工程
抚顺县东洲河(马郡村—马和村)治理工程
抚顺县东洲河(马郡村—马和村)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县东洲河(马郡村—马和村)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抚顺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3.项目地址:抚顺县救兵镇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省级投资
5.计划投资:1687.1万元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5月25日,竣工日期
7.招标内容:工程建设范围起点为孟家沟桥下0.72公里,终点为后腰大桥上游1.04公里,河道治理长度为8.87公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 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 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每天8:30—16:00
2.报名要求:投标人将相关材料递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至少缴纳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6日至5月3日每天8:30~16:00时,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带报名材料所有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法人诚信申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抚顺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资格复核,合格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18日下午13:30,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开标室(六楼)公开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放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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